欧盟中国商会称中国政府采购规定严重损害欧企业利益
时间:2011-04-27 08:41 TBS信息中心
报告特别指出中国政府采购中的两个问题。一是当地含量要求。报告列举了风力发电机制造商在中国面临的困境。报告称,2010年1月中国已取消了关于当地含量要求的规定,但一些地方政府还在执行,导致欧洲的风力发电机制造商因此不能参与投标。二是国民待遇。报告称,中国应向所有当事方及时公布招标信息,确保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有些政府部门评标仅考虑初始费用,没有考虑到长期维护费用,不合乎评标的程序要求。报告还称,为参加中国的政府采购程序,欧洲的复印机制造商事先要通过4次不同的审查,取得4项证明,造成了企业在时间和费用方面的巨大负担。此外,报告还督促中国尽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
中国欧盟商会的主席,法国道达尔集团在中国的代表戴杰先生表示,中国公共采购项目的具体评估标准不够透明,当企业没有中标时,他们也不会得到通知、更不会知道为什么没有中标。戴杰还称,中国政府的一些扶助本地企业的政策对于外国企业竞争中国政府采购有影响,但敦促中国政府改善投资环境和扶助本地企业政策并不矛盾,因为这样可以帮助中国政府进行更有效的公共投资。戴杰还指出“欧洲国家的政府采购流程虽然也不完美,但是比中国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