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海关建议对非贸易进口的奢侈品征收关税
时间:2012-02-06 08:59 TBS信息中心
胡志明市海关局同时发文要求该市各口岸海关分局,如发现非贸易进口商品可疑的欺诈行为,须要求货主出示以下书面证明:非经营性、非赢利性进口商品证明;不以向外国机构和个人出售为出发点和进口商品证明;说明获馈赠的理由。
为控制贸易逆差,越工贸部曾于2011年年中发布197号通报,规定酒类、化妆品和手机只能在海防、岘港和胡志明市三个国际港口办理通关手续。另外,货主须持有作为生产厂家分销商和代理商的证明。这些证明须经越南驻外外交机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