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家纺织企业入选国家品牌培育试点
时间:2012-03-30 14:09 TBS信息中心
试点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试点工作计划》;5月底前完善品牌培育战略、明确品牌培育目标和职能、梳理品牌培育过程、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6月底前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传到品牌培育专用邮箱;7月,组织试点企业开展现场交流,部署品牌培育能力评价工作;8月底前完成自我评价报告;9月15日前将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电子版传到专用邮箱,并邮寄1套纸质文件到品牌培育试点管理办公室;科技司委托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专家组和技术支持单位对试点企业进行指导,并委托专家组会同行业协会对10~15家试点企业进行跟踪调研,研究建立品牌培育评价准则和制度;9月~10月,对试点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能力评价,总结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12月召开总结交流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