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墨西哥鞋类协议产品需进行出口价格认证
时间:2012-04-25 15:03 TBS信息中心
协议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中国企业对墨西哥出口鞋类产品价格不得低于协议价格,轻工商会将仅对单价不低于附件所列价格的中国出口墨西哥鞋类产品的形式发票或商业发票予以认证和背书。中国输墨西哥鞋类协议产品企业在墨西哥报关时须递交经轻工商会认证和背书的相关文件。对于多港口多次运输或同一港口多次报关,在首次报关时应当出示出口认证原件,并在后续报关时一并出示出口认证的复印件。
同时,中墨双方将尽最大努力防止中国鞋类协议产品未经合格认证或低于附件所列价格以直接贸易或转口贸易方式出口到墨西哥。墨西哥经济部将基于进口港单价监管中国鞋类协议产品的进口价格。
该协议如未提前终止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
各有关中国输墨鞋类协议产品出口企业应按照认证操作办法实施,以免影响企业对墨西哥的正常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