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摩洛哥海关实施新规定
时间:2014-07-17 08:12 TBS信息中心
新规定包括如下内容:
Ø 仿制品触犯海关法。过去,在处理仿制品的案件时,海关为了保护版权持有人的利益,只是将怀疑的仿制商品扣押。2014年财政法案规定给了海关更多的权利处理进口仿制品。以便海关的行动更有威慑力。
Ø 提高酒类及刺激类饮料内部消费税税率,将百升酒类的税率从500提高到700迪拉姆。对含有咖啡因、牛胆碱、葡醛内酯的饮料,将百升税率从150提高至500迪拉姆。
Ø 征收10 %增值税产品:取消农用设备和产品的增值税豁免待遇,加收10%的增值税,主要涉及的产品有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冰雹大炮,以及27种家畜和饲养棚中的动物饲料。木薯、高粱和谷类的增值税由原来的7%提高到10%。
Ø 征收20%的增值税产品:机械、渔网、蜡烛和石蜡自2014年起加收20%的增值税。人造奶油、动植物脂肪的增值税从14%增加到20%。货物运输车、小型客货车、助动自行车以及所有组装生产的零配件也将征收20%的增值税。
Ø 塑料加工产品出厂时征收环保税1.5%,进口相关生产原料时也要加收1.5%的环保税。此项收入上缴保护和环境开发国家基金。烟草消费税额为332迪拉姆/1000支香烟,用于养膘目的的小牛进口征收10%增值税,微型贷款合作社进口的自己使用的设备和物资免征增值税,免征期自2014年至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