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温工作每月补贴150元
时间:2010-07-12 15:12 TBS信息中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通知》中要求,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安全。对于露天作业的,应根据气温状况,及时采取调整或缩短工作时间等措施,避开12∶00至15∶00最高气温时段进行作业。经采取措施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8℃时,可适当缩短工作时间、增加休息,降低劳动强度。高温期间,用人单位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禁止超时加班,不得因高温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
《通知》特别指出,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以及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以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